Peltzer · Suhren · Meinecke Sprachauswahl · Deutsch Language · English Language · Spain Language · Mandarin Language · Russisch 
欢迎事务所简介业务重点投资德国律师团队我所动态联系方式网页管理


德国苏伦律师事务所


我所动态

商债追偿:代理浙江省L公司在德国汉堡市起诉德国G公司,为客户索回违约金20余万美元。

L公司位于浙江省,是生产及销售五金、塑胶及木制品的中外合资企业。德国G公司是德国某大型连锁超市的供应商。2005年,双方因供货合同产生纠纷,德方 欲单方面解约。因事后多次与G公司的沟通谈判未有结果,L公司董事长经中国大使馆商务处推荐于2005年年底联系我所,希望我所能帮助解决这一纠纷。

由于对德国法律制度的不了解以及顾忌最终的判决执行问题,L公司起初对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纠纷缺乏信心。L公司开始仅希望通过律师介入参与谈判的方式能够解 决纠纷。经过对案情以及客户所提供材料的仔细分析研究,我所律师认为在该案中L公司证据充分,完全可以通过诉讼途径主张自己的权利。为了打消客户对执行问 题的担心,我所律师耐心为客户介绍德国的法院体系和各项制度,并委托相关机构对G公司的资信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在收集到相关信息后,L公司最终决定委 托我所全权处理此事。

接到客户正式委托后,我所律师正式向G公司发出律师函,并很快收到G公司及其律师的先后回信。由于了解到已经有德国律师介入,G公司在首封回 信中便已表示愿意作出让步,解决这一纠纷。但鉴于对方让步有限,经与L公司沟通,我们向客户建议正式向德国法院提起诉讼,以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L公司经 过考虑,最终决定起诉G公司。

在准备起诉材料的过程中,我所律师苏伦博士和乔文豹博士多次与L公司负责人一起工作至深夜,共同研究准备起诉资料。2006年3月,我所代表 客户正式向德国汉堡当地法院递交诉状,起诉G公司。在第一次开庭时,主办法官基本采信了我方提供的证据,并要求被告G公司就争议核心提供未违约的证据。此 后,G公司便委托其律师多次与我方联系,希望能够达成和解,并进一步作出让步。鉴于质证阶段L公司有关人员需飞赴德国,可能会影响正常经营,在仔细斟酌 后,L公司决定接受对方最终提出的和解建议。2006年9月,在第二次开庭前夕,双方达成和解。L公司对于和解结果非常满意。

本案中,G公司前后态度的转变非常明显。最初,对于L公司提出的索赔请求,G公司根本不予理睬,L公司去信去电也如石沉大海、均无回复。在接 到我所的律师函后,G公司起初仍非常傲慢,提出的让步根本没有诚意。但是,在接到我所准备的详细的起诉资料后,G公司的律师便立即主动与我方沟通,提出的 解决问题的让步也越来越大。从本案中,我们可以看到,对于自身的合法权益,完全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进行保护,即使司法管辖权在德国也不是障碍。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