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HF公司2008年与德国Ca公司陷入贸易纠纷,Ca公司以货物瑕疵为由拒绝支付HF公司巨额货款,而德国Pf地方储蓄银行是Ca公司的担保银行。在接到HF公司的委托后,德国苏伦律师事务所对Pf地方储蓄银行提起诉讼,日前双方达成庭内和解,Pf地方储蓄银行愿意支付50%的货款。和解协议于2009年12月全部执行完毕,HF公司已经收到货款,并委托德国苏伦律师事务所继续向Ca公司追讨另外50%的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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