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支机构及法律适用
分支机构德语称作“Zweigniederlassung”,与我们常用的“Representative Office”(Rep. Office在德国不是法律正式用语)不同,更类似我国法律中的分公司。
根据德国《商法典》(HGB)的规定,分支机构是从空间上与母公司的主要机构相分离,作为母公司附属的、长期存在的中心。由外国企业在德设立的分支机构,应适用外国企业所在地的法律(即外国法);但分支机构的行为,特别是工商登记应适用德国法,分支机构在经营中与客户建立的法律关系亦应适用德国法。分支机构的名称中应含有国内母公司的全称,并可以含有诸如德国分支机构或X市分支机构的后缀。常见的名称为“YY Co. Ltd. Zweigniederlassung Deutschland”或“YY Co. Ltd. Zweigniederlassung X City”。
- 分支机构的基本特征
独立性,分支机构能够独立的参加交易。分支机构的独立性还体现在分支机构有自己的负责人,其具有自由支配权;有独立的账簿;独立结算;有母公司划拨的财产。
分支机构所为的商业行为是为了母公司的整体利益。在债权债务关系中,只能是母公司作为债权债务关系的主体。
- 有关登记
- 营业登记
在德分支机构必须按照德国工商法的规定在地方营业局(Gewerbeamt)登记。
- 商事登记薄注册
分支机构除营业登记外,还须以经公证人公证的形式在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主管地方法院(Amtsgericht)的商事登记薄上进行注册。
- 应当提交的材料
- 营业登记
--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
- 身份证明(身份证或者护照)。
- 一般情况下,提供为第三人(自然人或法人)从事商务的授权委托证明;如是经理,董事或全权代理人,提供母公司的工商登记证明。
- 特殊情况下,提供德国当地的从业许可证。(如手工业执照。此点一般不涉及国内公司,可不考虑。)
- 外国公民需要向主管的外事机构提供相应的居留许可。
-- 母公司的证明材料
- 母公司的营业执照,需有德文翻译(不一定要公证)。
- 外国母公司需提供在德的授权委托人及在德地址。在德授权委托人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见上文)。
- 特殊情况下,提供德国当地的从业许可证。(如手工业执照。此点一般不涉及国内公司,可不考虑。)
- 如登记人员的地址和营业地址不相同,可能需要另外提供营业地点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出租人的确认证明。
- 商事登记薄注册
-- 关于母公司的说明
- 登记注册薄,即按照该国法律规定在主管机关进行的工商登记。
- 公司的法律形式。
- 如果该公司不适用欧盟或者欧共体法律,则需对该国适用的法律进行简短说明。
- 公司的名称和地址。
- 公司的营业范围。
- 公司合同订立的日期。
- 经理以及董事会的成员及职权。
- 注册资金。
-- 关于分支机构的说明
- 分支机构的地址和营业范围。
- 营业资金。
- 作出设立决定的日期。
- 分支机构经理以及其代理权的范围。
- 分支机构的存续期(可能需要说明)。
-- 提交的材料
- 授权委托证明。
- 母公司存续证明(如营业执照)。
- 如按照德国法需要公司的从业许可,则需要提供从业许可证明(可以不考虑)。
- 公司合同公证文件,同时需提供经公证的翻译。
- 经理及董事会成员署名,需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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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法问题
外国公司驻德分支机构负责人(如为外国公民)在德的停留还涉及外国人法方面的问题,需办理可以带有从事经商活动的注脚(德文为Vermerk)的居留。
本简介由本代表处按目前有关规定准备,只为客户提供有关问题的基本情况和简单介绍,并不能代替专门的法律咨询。